法律

专利视为撤回的后果?

  一、专利视为撤回的后果?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被撤销的专利权将视为自始即从不存在过。

  撤销专利权的决定,对在撤销专利权之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决、裁定,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二、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是什么意思呢?

  发明专利申请被公开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如申请人没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没有缴纳实质审查费,会导致视为撤回,也就是申请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撤回,但是通过某些程序的不作为,将专利申请放弃。

  初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三、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什么?

  (1)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申请人如果不想失去该专利申请,就应该在恢复期限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不要忙于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而错过了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申请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被视为撤回的,也应该先办理恢复手续,然后再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若真的是专利局的过错,专利局是会把恢复费退还给申请人的。

  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缴纳维持费的时间,因为维持费有滞纳期,一旦因未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该专利申请将不能予以恢复。

  专利申请授权后,如果不按期缴纳年费,会造成专利权的终止,而丧失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按期办理授权前的登记手续,也会造成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