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占用利息怎么计算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增加
应收账应计利息=应收账款占用资金×资本成本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变动成本率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日销售额×平均收现期
资金占用是指企业资金的分布及其存在的形态。从经营资金的占用形态看主要有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从其分布的状态看主要有货币资金、结算资金、生产资金、商品资金等。
资金占用是指政府经营资金实际用在哪里,其内部调动了,但没有发生产权的变化,仍用于同一产权中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专项资产三个方面。来源文章摘要:<正>四、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和会计平衡公式1。产权关系特点。在以政府为唯一产权主体的国有产权制度中,国有企业(或指传统国有企业)是一种由政府独家投资所有的独资企业。它象其他政府预算单位一样,是政府的附属物,政府是全部国有企业的唯一“大老板”。国有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也就是政府的资产和负债,企业资产减掉负债以后的净资产,就是政府投入的国有资本,即政府所有者权益。企业的盈亏也就是政府的盈亏,利润要上交,亏损也由政府承担,并由政府负担无限偿债责任。
企业之间借贷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理解,法律关系非常简单:1、民事行为;2、借款合同关系;3、企业(法人)行为。从以上三个要点来看,规范调整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应该是《合同法》和《公司法》。
从相关的法律规范来看,目前,对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制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无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由于规章并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的依据,因此真正作为法院确认企业资金拆借无效的法律依据其实只有法院的若干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核心思想即是:企业借贷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合同行为是否无效,就第五十二条规定来看,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无效,应当适用第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第四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