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有哪些程序
企业合并的程序:
1、合并各方就合并的意向和有关事项进行磋商;
2、合并各方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3、合并各方缔结合并契约;
4、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合并各方分别召开各自的股东会议,通过合并决议。
1、吸收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如为了获得某项技术,购买掌握这项技术的企业;
2、加快企业发展,如为了尽快扩大市场占有率;
3、经营和生产多角化;
4、控制原材料、资源、以获得更大的市场支配力;
5、获得税收、金融上的好处,这种动机与政府政策和金融企业的政策有关;
企业合并程序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
除应同时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五项条件外,被合并企业股东在合并中取得的股权支付额不得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或者是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符合上述条件并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转让的资产价值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应于股权支付的资产价值,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直接以资产、负债在被合并企业时的计税基础作合并企业接收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另一部分是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资产价值,按非股权支付金额占被转让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