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1、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管委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委会审议,并经管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领到资质审批文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才能对外营业。具体程序包括:

  (一)根据上述成立条件,准备材料和文件。

  (二)向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法人注册登记和开业登记。

  (四)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以及到公安机关(或授权单位)进行公章登记和刻制。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物业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专业人员和物业管理业绩等,对物业管理企业核定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揽相应的物业管理业务。

  (一)每账期催缴记录:电话、微信、短信,尤其是对物业有较大意见或是有质量问题业主需重点留存好催费记录;

  (二)交款通知单派发照片,可从打印到派送阶段各拍摄几张留以备用;

  (三)扣费通知存档及派发至宣传栏后拍照留存;

  (四)催缴通知书发送记录,包括快递回单和张贴至门上图片;

  (五)律师函发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