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场、林场、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
(四)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用途。
(一)土地在本村的农户到村土地流转服务室提出土地流转意向,村土地流转服务室提供合同文本,流转双方达成协议的,指导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由村土地流转服务室登记、备案并上传到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一式四份);
(二)需要贷款的农户,向村土地流转服务室提出贷款申请;村土地流转服务室将通过审核(贷款农户是否有集体土地经营权、土地是否进行流转等)的全村农户贷款申请整理后,统一向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上报,同时填写贷款申请表,提出贷款申请;
(三)银行进村入户进行资信调查,填写贷款受理单。
1、入户征信,主要是入户调查农户家庭实际情况及种植面积情况,并拍照存档;
2、网络征信,主要是通过人民银行网络系统查询贷款户有无不良贷款记录;
(四)担保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贷款户名单同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农户土地经营权进行审核,并由村三职干部签字盖章确认;
(五)贷款户及土地共有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粮补存折到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与担保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同时,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合同(《农村土地流转收益贷款申请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委托书》等进行鉴证,并汇总录入网络数据库;
(六)担保公司入村将贷款户抵押的土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同时在阳光村务工程网上进行公示;
(七)担保公司为银行出具担保函及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八)银行同农户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向农户发放贷款。
目前的政策可执行的就只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才需要登记才能设立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