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肇事生怨恨毁坏果树法难逃

  胶东在线网10月13日讯(通讯员范庆波陈文斌)日前,栖霞市公安局官道派出所破坏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件。犯罪嫌疑人因对一起几年前早已处结的交通肇事产生怨恨,而去毁坏受害人家的果树,结果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2008年10月11日6时许,栖霞市公安局官道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辖区王某家苹果园内苹果被他人毁坏。接到指令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场当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查,李某交代因2005年王某交通肇事将李某丈夫的脚压伤,几年来一直不能干农活。现在又进入农忙季节,李某自己一个人在山上干农活,越想越怨,遂怀恨在心,欲伺机对王某进行报复。其于10月11日清晨4时许持木棍窜到王某家果园将果树上的苹果打落2000余斤。

  犯罪嫌疑人李某(女,45岁)现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