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唔出声≠投赞成票
小区瓷砖脱落,物业公司以过了维修期为由要动用物业维修资金。据三水海畔名苑一名业主称,其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发布告示称,如果1月16日前签名反对的业主不超过1/3,就视同2/3业主同意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该份告示引起业主们不满。
投诉:
不反对就视同赞成?
海畔名苑的业主李女士反映说,所在的小区部分楼宇楼层的外墙和楼梯砖出现脱落等现象。小区物业公司于是向业主征求意见,动用物业维修金修理。物业公司表示,如果在1月16日前,签名反对者不超过1/3,就相当于2/3业主同意,那么物业公司就可动用物业维修金。
李女士认为,刚刚入住海畔名苑不久,就出现外墙和楼梯砖脱落的质量问题,这应该是发展商责任,物业公司不能将其转嫁给业主。业主何先生认为,按规定2/3业主表态赞成才可动用物业维修金,有的业主可能没有看到告示,所以没有表态,这些不应归类为赞成票。
另外,住房的保修期是什么时候到期?维修费用是多少,业主们也都蒙查查。
律师:没有表态视同弃权
反对的业主不超1/3就视同2/3业主同意?广东豪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蔺存宝表示,物业公司这种推理不成立。
“物业公司需要动用维修资金时,要通过业主表决,只有达到一定比例的赞成意见才能通过,而其中业主的表决是明确的意识表示,同意的说同意,反对的则说反对,没有明确说同意或者反对的,当弃权处理,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是赞成票。”
新楼入住不久,墙面脱落,责任该由开发商还是业主承担?蔺存宝表示,部分业主认为外墙脱落是开发商造成,自己未入住或者少使用,应少承担或者不承担,这种说法可以理解,但物权法规定,物权所有人不得以放弃权利为前提,拒绝履行义务,即业主不能以未入住等放弃物业使用权为由,拒绝承担相关的公共维修费用。
统计:瓷砖脱落约1200块
记者近日来到海畔名苑看到了南海区广星物业公司三水分公司张贴的《关于申请使用维修基金进行楼梯墙砖维修的通知》,通知称,经检查,发现小区16幢楼的楼梯存在不同程度的瓷砖脱落情况,据初步统计约有1200块。
该告示表示,经三水区建设局现场鉴定核实,建议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对小区建筑物已脱落的瓷砖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