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东东莞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为了缓解交通事故大量增长带来的审判压力,广东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日前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设立在交通事故数量较多的该市石排镇交警大队。法庭将采取“快立、快审、快结”等方式,及时办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主要职责是对交警部门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对交警部门调解未成功的案件提前介入协助调解,受理和解除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受理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强制执行申请,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指引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处理。

  据东莞市第一法院负责人介绍,自从东莞实行“禁摩”措施以来,当地居民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压力,交通事故数量明显增多。2009年该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达2222宗,结案2092宗,其中调解575宗。

  为有效缓解交通事故案件的办理压力,东莞市第一法院石排法庭于2009年11月在石排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流动岗”,石排法庭每周选派法官进驻流动岗,开展咨询、立案、审理等工作,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方式,办理了一批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给当事人提供了较大便利。自2009年11月初开展这项工作以来,“交通事故流动岗”共调解交通事故案件118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东莞市第一法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在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经与交警部门、石排镇政府沟通协调,决定在石排交警大队试点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以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大量交通事故案件进入审判流程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