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动产信息公开:德国严格审查购房人身份

  德国不动产登记的做法由来已久,其法律依据可以追溯到1897年生效的《土地登记条例》,1900年生效的《民法典》以及之后陆续颁布的一系列法律。一百多年以来,德国权利登记制度作为房地产交易的法律依据一直为人们所奉行。不动产权属的变更必须登记,登记之后方才具备法律效力。

  据介绍,德国房地产登记簿通常包含一份清单和三个分簿。有关房地产本身的情况诸如地点和面积,所有者的相关信息和房产获取方式,使用负担以及抵押权情况都有详细记载。该登记簿是记载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权威文件,也是所有者财产关系的证明。房地产登记簿由德国当地法院负责管理并开放查询。

  由于公证机关的参与,交易自身以及交易方的信息的准确性都能得到保障。购房人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都会得到严格审查,在德国几乎从来没有听说过在房产交易中使用虚假信息的事情。

  德国房屋登记制度事实上配合着德国的税收政策对房价起到了调节作用。正因为登记制度提供了可供查询的准确记录,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公司购买房产都避免不了德国防止房产投机的税收。按照相关规定,自然人购买房产之后10年之内如果出售的话必须缴纳投机税。

  登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的公开与透明也极好地防止了权力寻租等问题。2008年时任下萨克森州州长的伍尔夫想购买一处房产,由于手上钱不够,于是从企业家朋友的妻子处以优惠的私人贷款利率得到了一笔50万欧元(1欧元约合8.4元人民币)的贷款。伍尔夫2010年成为德国总统,此事后来被德国媒体曝光。伍尔夫竭力否认却最终不得不承认,最终成为导致其辞职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