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车锦囊助您辨识事故责任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很多情形是不一定要负全责的。下面的情形,供您参考,以便在自行协商中,正确、快速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

  情形一:你直行,对方变道,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对方负全责;

  情形二:对方掉头,你直行撞到对方,应对方负全责;

  情形三:你在主车道直行与副道上的直行车相撞,由于对方未让行应负全责;

  情形四:对方逆向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应负全责;

  情形五:对方倒车,你前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应负全责;

  情形六,你紧急制动,对方追尾,对方应负全责;

  情形七:对方压线行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应由对方负全责;

  情形八:对方开车门,你直行撞上对方车门,应对方负全责;

  情形九:对方违章行车或闯红灯,引起事故,应由对方全责;

  此外,有些情况也可能会引起对方全责,如对方行驶证过期,驾驶证过期,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在交警现场处理事故中都可能判定对方全责。交通事故中也有同责、主责、次责等情形,望车主能正确辨认与判断事故责任,以便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得到正确、有效、快速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