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的主要流程是怎样的?
反倾销的主要措施:
1、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2、价格承诺,指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3、征收反倾销税,如果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程序:
1、受理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是否由产业或者代表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2、负责倾销及倾销幅度,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确定,认定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
3、受理反倾销、新商复审、期中复审、日落复审、反规避的申请,决定是否展开调查,根据调查做出相关裁定。
4、对采取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做出决定。
5、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最终反倾销税、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
6、负责与价格承诺协议相关的磋商,商签承诺协议并监督实施,做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
7、对外公告的发布、产品范围调整、信息披露、对有关利害关系方的通知等。
8、同时,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一般情况下,具有法定资格的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也是反倾销申诉程序启动的源头和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