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5行为易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高速交警唐山大队结合文明交通示范路创建活动及近期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发现高速公路上5种行为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高速路上右侧超车。国内的车辆绝大多数都是左侧驾驶,因而右侧相对来说是个盲区。由于前面的车挡住了视线,右侧超车时,如果右侧有故障停车或有低速行驶的车辆,极易造成追尾事故。

  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很多是由于追尾造成的,而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是造成追尾的直接原因。如果没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前方车辆遇情况采取紧急措施时,就容易追尾。通常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100公里/小时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100公里/小时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超速行驶。超速的危害很多:一是轮胎在高速行驶状态下容易因高温爆胎,二是出现特殊情况时不能合理处置。有的人认为自己的车好,跑快点不会有什么问题,其实限速120公里/小时是国际上多数国家甚至是很多发达国家经过反复测算定下的科学安全速度,在许多汽车发达的欧洲国家和美洲国家的高速公路,限速都是120公里/小时。

  随意停车。不在高速公路规定的停车带停车很容易造成后方车的忽视,从而造成交通事故。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出现故障等要停车,必须把车停到紧急停车带,打开危险报警双闪灯,在车后150米设置警告标志,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可以把车停到服务区或就近站口。

  疲劳驾驶。这是造成交通事故最大的元凶。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一般不低于80公里/小时,高速行驶时注意力比较集中,公路两旁景色通常又比较单一,很容易造成视疲劳,从而导致脑疲劳,有时出现打盹现象。通常这个时候出交通事故的概率在85%以上。如果司机感觉疲劳,应把车开到服务区或就近站口休息一下。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应注意行车安全,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