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优化妇女参政环境,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实施新《两纲》的重点,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计划上有安排,政策上有保障,妇女参政的各项指标基本达到或超过了《纲要》的规定要求,妇女参政议政环境不断改善。广大妇女干部在全市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社会环境

  市委将加强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前全市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定期召开会议,制定下发了《莱西市2001—2005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选拔女干部工作总的目标是“三提高、一加强”。“三提高”:一是提高女干部比例。到2005年底,50%以上的市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女性集中的教育、卫生、计生、商业等行业和单位的领导班子都要配有女领导干部;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部门也要力争多配备女领导干部。每个镇、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以上女领导干部;每个镇、办事处都有1-3名女党支部书记或女村委主任;力争在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逐步实现《青岛市妇女发展纲要》确立的目标要求。二是提高女性正职比例。全市镇、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中有一名女正职干部,市直单位中正职女干部达到3名以上。三是提高女人大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确保各级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比上届有所增加。“一加强”即加强年轻女干部和后备女干部的选配,认真落实中组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到2005年底,市直部门、镇(办)党政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年轻女干部有所增加;领导班子后备女干部的比例不低于30%,女中层后备干部比例不低于30%。

  为落实以上目标,我市建立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确保女干部工作落到实处。在调整提拔干部时,充分考虑女干部比例;在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拔女领导干部;在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时,明确规定推荐女后备干部的比例。为优化女干部成长环境,我们充分利用有关会议和“一报三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参政议政的重要意义,宣传妇女在村级事务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中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干部的业绩,宣传女劳模、女先进的创业敬业精神,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妇女干部、认可妇女干部、正确理解妇女干部,为女性参政议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工作中注意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干部成长中的问题与困难,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对妇女干部努力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市妇联牵头继续开展了“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女性素质工程”、“巾帼建功”等活动,为女干部提供平等竞争、施展才华的舞台,为她们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另外,在全市女干部中开展了“三学三创新”活动,通过组织妇女干部学政治、学业务、学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领域,撰写出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丰富妇女干部知识,提高妇女干部理论水平,提高妇女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妇女干部素质

  根据新形势对女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女干部素质。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把女干部的培训教育纳入全市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规划之中,每年安排到各级党校、干部院校学习的干部中,女性学员占参训学员的30%以上;市委组织部与市妇联每年举办一期女干部培训班,到2003年底,全市副科级以上女干部轮训了一次。近三年来,市镇两级先后举办培训班、研讨班120期,培训女干部3540人次。二是改进培训方法。我们针对女干部的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需定教,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各级党委在组织人员外出培训和考察学习时,都注意选派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参加。妇联组织在与人事、教育、农业部门联合,培养、评定一批妇女中、高级技术职称基础上,选树一批典型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自觉增强自身素质。三是抓好督促检查。我们按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对女干部进行“述学”、“评学”和“考学”,把对理论学习的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女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四是重视抓好女干部的锻炼工作。树立敢于把女干部放到基层去锻炼的思想,对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女干部,大胆放手使用,采取外派、下派等方式,到基层去挂职或任职,承担一些挑战性工作,增其才干。近三年先后选派了23名女干部参加驻农村或企业工作队。

  三、求真务实,重视提拔任用

  我们在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前提下,对女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倾斜政策。一是适当放宽条件,做到优先使用。2002年,市委确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加大了女干部的比例,适当放宽选拔条件,优先录用女干部。二是采取多条措施,促进妇代会干部进“两委”。首先保证是党员的妇代会主任进支部,其次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加以明确,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写进工作意见并抓好落实,为确保妇代会干部在村“两委”中的比例提供政策支持。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对由于职数所限,未能进“两委”的女党员,符合条件的,将把她们调整充实到支部。三是留足岗位,公开选拔一批女领导干部、女中层干部。目前,15处镇、办事处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女领导干部,共配备女干部17名,其中有1个镇配备了正职;市直女性比较集中的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也都配备了女领导干部,其中教育、计生等7个部门配备了正职。四是认真扎实地做好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是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基础。我们按照有所侧重、备用结合的原则,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女干部列入各级后备干部名单。全市市管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近三年一直保持在30%左右。四是抓住人大、政协换届时机,积极推荐、选拔女委员,各级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比上届都有所增加。2003年底,我市有市级女人大代表57名,占总数的22%;女政协委员52名,约占总数的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