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合同与拒绝履行的效果差异

  解除合同与拒绝履行的效果差异在于合同解除在条款里是有约定的,可合法解除。有些合同也可以单方解除。而解除一般恢复到原来的状态。非法拒绝履行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在双方之间产生返还清算义务,增加交易成本,扰乱既有交换关系,且基于破产程序禁止个别清偿,相对人的返还请求权只能作为普通债权,增加申报的债权数额,继而提高破产债权落空比例;合同拒绝履行不引起合同消灭,由于待履行合同具有可分性,已完成给付继续有效,相对人有权基于合同保有其已获得的履行利益,省去返还义务,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约定的既有交换关系。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