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泉州采用新模式处理交通事故

  如今处理交通事故时,市民最怕的情况有二:一是怕找了N多次都找不到办案交警,案件久拖不决;二是怕交警徇私舞弊,故意偏袒另一方。这两点将于5月1日前全面破解,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创新现场会上获悉,今起,全市将逐步改变以往一个事故,一个民警办到底的情况,逐步推广分工合作处理交通事故的模式。调查取证组、法制审核组、善后调解组分工合作处理事故,上班时间都有人在岗值班,市民不会再找不到人。

  据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交警是一案办到底,事故处理交警从现场调查、责任认定、违法处罚到损害调解一手包揽。这种模式存在着多种弊端:一是交通事故数量巨大,事故处理交警常年疲于奔命;二是容易使一些市民对交警在事故处理中扮演多重角色的公正性产生不信任,甚至误解;三是对事故处理只有静态和事后的监督,缺乏全过程和实时的监督管理。

  新模式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分解整合为调查取证、法制审核、善后调解三个环节,分别由不同的交警和工作人员负责,各环节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一旦调查取证后,所有资料将入电脑转交给法制审核组。市民想调解的找调解组,想知道事故认定结果的找法制审核组。这两个组每天上班时间都有人在岗值班,市民不会再找不到人了。”交警相关人员说。

  这种新模式的办案效率如何,还有怠于检验。但是,能够积极采用新方式来办案,还是值得各地学习效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