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清算费用有哪些
一、个人独资企业清算费用
通知和公告费,是指清算人通知债权人或者发布公告,要求企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清算人为进行清算而发生诉讼的费用;
企业财产的管理费,指清算人在清算期间管理企业的财产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企业财产的变价费,是指清算人处理非金钱性企业财产,将其变现为货币时所支出的费用,例如估价费、公证费、拍卖费等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投资人直接支付。如果是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的,就应该在清偿债务之前,首先扣除清算费用。
二、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其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缴纳所欠税款。
3、清偿公司债务。
4、剩下的财产归投资人。
三、公司清算的具体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其内容大体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6)、清算方案;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