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辩称体质不好酒精难排出,交警铁锤砸窗将其揪出
拒不开门,拒不下车,52岁的郑先生还是没能逃脱在铁窗里过冬至夜的命运。昨日凌晨,交警在珠江大桥收费站进行酒驾整治时,郑先生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民警再三警告无效后,敲碎车窗,将其制服。经血液鉴定,郑先生属于醉酒驾驶,并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警告无效交警破窗
昨日凌晨,执勤民警在珠江大桥广佛收费站往广州方向设点查“酒驾”。0时47分许,执法民警发现一辆行迹异常的黑色越野车。车辆靠近检查站时,不断往路边挤。民警上前示意让其停车接受检查,但此车辆并没有配合指挥停下,反而加速企图冲过检查站。
民警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前方收费车道内的堵截点,令其封堵全部车道。这辆黑色越野车被拦截在收费车道内。当民警上前要求该车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时,该司机反锁车门、车窗,不配合执法。民警在驾驶座车窗旁对其多次警告,“下车,如果再不下车,我们就敲碎玻璃”。屡次警告未果,僵持10余分钟后,民警用铁锤敲打驾驶座车窗的右下角。车窗玻璃被敲碎,执勤人员伸手开车门,但司机仍然不肯下车,并且用手拍打执勤人员的手,企图阻止执勤人员打开车门。
在多名民警合力下,驾驶座车门打开,该名司机被带出车辆,成功制服。交警称,当时驾驶员脸部泛红,副驾驶上另有一名男子。
司机自称只喝了一支啤酒
被带进交警车辆时,该名驾驶员还称交警“十分嚣张”,“并不是我不配合你们工作,是你们不配合我”。
事后,该司机称,“我昨晚没喝酒,是昨天中午喝了一瓶啤酒。但是自己体质不好,很难排解酒精”。至于不配合交警工作,他则表示是因为自己太害怕,“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不知道该怎么办”。
交警查实,该名驾驶员姓郑,52岁,浙江人。经医院抽血检验,结果表明,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46.6m g/100m l,属于醉酒驾驶,其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律师说法]
交警碎窗符合公共利益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称,交警查酒驾遭“闭门”时,是可以破窗开门的。酒驾属违法行为,严重达到醉驾的甚至触犯刑法,警察盘查车辆查酒驾是执行公务,市民有义务配合,否则属于妨害公务行为。警察在已向车主明示、无其他方法开门,而且有理由相信车主酒后驾驶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不但为了盘查,更重要的是防止车主驾车逃逸危害道路安全,从公共利益角度来说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但警察在砸车窗时,需要确保车主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