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规行为不受处罚的情形,交通违规行为去哪里查?
交通违规行为不受处罚的情形包括:
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2、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且能当场改正的。
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
5、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6、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
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且能当场改正的。
8、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警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
10、因为道路交通标示不明或者没提示而被开罚单,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的,一定要申诉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查询交通违规行为的方式为:
1、登所在省份公安交警官网,输入车牌号和车辆识别码,就会显示这辆车的违章信息。
2、到当地车管所去查询,车管所工作人员会给查处最确切的违章记录。
3、拨打114台电话,告知电话接线员你的车牌号,请接线员查询车辆违章信息数据库,接线员会告知你的车的违章情况。
4、车主可通过在手机上安装车轮查违章等手机app应用软件,打开手机软件后,输入车牌号、车型、发动机号,即可查询闯红灯等交通违章信息。
交通违章处理的时间有十五日;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