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了小姑娘,还好当时挺清醒:跳河救人
前天晚上9点左右,余姚市阳明东路边的人民桥上,很多市民围观看热闹。
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姑娘蹲在地上,一边哭一边向边上一个男子埋怨。男子身上也湿淋淋的,满脸歉意。两人都冻得瑟瑟发抖。
很快,余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北中队的民警夏广涛赶到现场。
男子姓罗,余姚人,女孩姓王,20岁,是附近一家公司的员工。
原来,罗某开车把别人的车撞了,接着又把骑车的小王连人带车撞飞到桥下。之后,罗某又把小王救了。
夏警官忙喊来同事,把两人送到医院。
医生给小王检查的空当,夏警官对事故进行了详细调查。
罗某说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夏警官马上给他做了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56毫升,酒驾。
罗某说:
“晚上6点左右,我到哥哥家吃饭,哥哥用糯米酒招待我。
“酒是自家酿的,很香,我贪杯喝了七八两。
“刚回到家,我就接到朋友的电话,请我出去喝茶。
“我答应了,想想外面很冷,就开自己的越野车上路了。
“刚开到人民桥边,前方的车正在倒车,我晕乎乎一头撞了上去。
“当时,小姑娘正在边上骑着电瓶车,慢慢上桥。
“我的车撞上前车后,又冲上桥,嘭!把小姑娘连人带车撞到了河里。”
回忆起事故发生的一幕,老罗还面带惊悸:
“我当时脑子还清醒,救人要紧。
“我衣服也来不及脱,就扑通一声跳进河里,把小姑娘拽了上来。
“路过的人见状,赶过来,帮忙把我们俩一起救了上来。”
当天晚上,老罗没能赴约,也没能回家。他被民警送到交警大队的醒酒室,反省了一个晚上。
医院诊断,小王身体并无大碍,“幸亏老罗当时还有意识,知道自己闯了祸,救人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酒驾,昨天,老罗已经被余姚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