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在下列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且没有与相对人协商的条款。

  格式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将导致格式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人姝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事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格式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话,是允许对方修改的,一般来说,作为标准合同的接受者,合同是不能修改的。这主要取决于标准合同的性质。但格式合同也属于合同合同。它是平等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使用格式合同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和快速。如果格式合同不允许修改,对于接受格式合同的一方无疑是非常不利的。这是公平的,只要是基于双方共同的表述,格式合同就可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