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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小企业融资创新招

  深圳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探索出一条新路径。昨天,记者在参加市广播电台“民心桥”节目时获悉,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并经国务院批准,我市20家企业将联合发行“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额为10亿元。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已完成,债券将于近期发行。据悉,“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全国第一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顾宏伟介绍,“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在政府的倡导和推动下,通过发行主体、发行模式、法律关系和担保体系的创新,打破了以往只有大企业才能发债的惯例,实现了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历史性突破,是对我国直接融资体制改革的大胆探索,具有深远意义。

  为探索我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新路径,在市领导的亲自倡导和大力支持下,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深圳在全国率先组织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申报工作。我市于去年10月份率先发起了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申报工作,从去年底开始,市有关部门从130多家申报企业中筛选出20家持续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偿贷能力比较强的优秀中小企业,实行公开发债。

  此次发债由市贸工局牵头,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发债的具体落实单位,具体负责这一创新性工作的组织实施。我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基本申报程序为:市贸工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布受理企业申请发债的通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报;市发改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国家发改委审批债券发行规模;主承销商辅导企业编制发行材料;国家发改委审批债券发行方案;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