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两月调解百余争议
徐汇区交通事故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两个多月,已成功调处了164起交通事故争议,调解成功率高达100%,被形象地誉为“绿色节能方案”。
曹女士被庄先生驾车撞伤,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交通责任事故认定由被告承担全责。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曹女士又因麻醉药过量导致昏迷及严重病理症状,曹女士认为自己的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了极大伤害,她向庄先生提出了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数项赔偿共10万元的要求。
6月12日,双方来到徐汇区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对曹女士提出的赔偿请求,庄先生一开始坚持要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赔偿,对曹女士住院期间使用的进口材料不予承认,至于麻醉的事故庄先生认为属医疗事故,不关他的事,双方情绪激动,各抒己见,谁也不肯让步。调解员先稳定双方情绪,在确认原被告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及伤残鉴定上没有异议后,从法律、道德等角度进行了调解,既宣传法律法规,也宣扬传统美德,要求双方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逐一确认赔偿项目及金额,同时向庄先生讲解,保险公司是否理赔与事故责任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无关。经第一次艰难调解,双方都作出一定让步,并对大多数赔偿项目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交调委由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华泾镇政府联合筹建,建立以事故认定为前置程序,以咨询、受理、调解、执行为基本工作程序,以法律援助、诉讼为保障程序的程式化运作模式。优化基本工作程序的流程,提高调解结案的速度。从实际情况来看,受理的交通事故争议调解时间平均不到1天,最快的仅20分钟,而且很多案件当场调结后做到即时给付、当场执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被誉为“交通事故处置的高速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