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香港多人驾跑车深圳飙车被扣,多为中老年人

  近日,深圳交警侦查大队在海关协助下,查办一起群体危险驾驶案,查扣麦凯伦、法拉利、兰博基尼、GTR等嫌疑车辆13台,带回12名涉案嫌疑人进行调查,并对12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飙车团伙是一批中老年港籍人士,其表示,香港路窄出发严,而深圳道路又平又宽又直,飙车感觉很刺激舒服,但没想到这边法律也会这么严厉。

  首查7辆跑车沿江高速飙车

  11月6日中午,深圳交警侦查大队接报警:“有多辆跑车在深圳沿江高速以近300时速飙车,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安全”。

  交警侦查大队立即派员展开调查。

  民警调取了相关视频,通过视频跟踪发现:7台仅挂有香港车牌的车辆于11月6日12时30分前后从沿江高速前海收费站进入沿江高速,群体高速行驶前往广州方向。

  从监控视频画面可见,这批车辆在持续高速相互追赶,任意变道、穿插。

  初步测算,该群跑车在西乡至东宝河段平均时速是195公里/小时左右,具体均速及最高时速正在进行司法鉴定中。

  在深圳辖区30.5公里的道路上,有30个摄像头全程记录了该群跑车的行驶过程。

  深圳交警侦查大队立即启动查处飙车应急预案,及时通知高速公路公司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组织警力对该批车辆进行布控查缉。

  次日8辆豪车上演极速惊魂

  11月7日上午,警方又接到2位市民报警:“广深沿江高速宝安到福永段往广州方向,有香港牌的豪车以超200公里时速飙车。”

  经警方调查发现,有8台仅挂有香港车牌车辆,于11月7日11时0分前后,从沿江高速前海收费站,进入沿江高速,群体疾驰前往广州方向。

  媒体从沿江高速的监控视频以及警方查扣的跑车内的行车记录仪上看到了飙车画面。这批车辆一直在持续高速竞驾,穿插变道,你追我赶,交替领跑。

  警方初步计算该批跑车在深圳段的平均时速是214公里/小时左右,具体均速及最高时速正在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形象描述:该批跑车仅用7分多钟从深圳南山到达东莞地界。

  海关协助查获飙车团伙

  飙车团伙落网得力于海关的携手。

  按照深圳市“深圳法治通城”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加强粤港两地牌车辆管理,深圳市交警局与深圳海关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大力整治粤港两地牌车辆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代号为“携手”的联合整治行动。建立了信息交换联动机制和协查机制。

  截止11月12日共查获12辆车、13人。其中之前查获的11人已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今天(11月12日)下午又有1车2人归案,交警侦查大队正在对2名当事人进行调查。

  据调查,该批车是申请了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车及驾驶人入境,办理了纸质的临时入境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11天),入境后停留不得超过7天。

  媒体在昨日深圳交警侦查大队办公楼前,见到11辆超级跑车,其中有3辆GTR,3辆法拉利、3辆迈凯伦,1辆兰博基尼。

  这些豪车一字排开引起媒体们惊叹,每一辆跑车具体多少车价,连办案民警也不清楚。

  【当事者说】

  香港路窄处罚严没想到深圳路宽处罚也严

  警方介绍,目前接受调查的12名竞速驾驶案嫌疑人年龄在36岁至62岁之间,都是港籍。

  深圳交警介入调查此案后,飙车团伙成员周某接受了警方调查,并在警方劝说下,昨日以不出面形式,接受了南方日报等媒体媒体的采访。

  周某自称不懂普通话,平时一批香港朋友聚会时,说起深圳建成的沿江高速路面不错。于是相约去珠海自驾游,周某承认参与了11月7日那次飙车。

  有媒体问其飙车爽不爽,他表示其实清楚刹车的,但媒体说你的速度很快,他说速度才百多公里每小时,但媒体追问说监控显示不止这么多时,他陷入沉默。

  有媒体问知不知道有高速限速规定,他说不清楚,很少从香港上来深圳。经过此事后,周某表示非常后悔没有清楚了解内地相关严厉的法律,并表示感谢警察教育他。

  另外一些飙车团伙成员向警方表示,香港道路较窄,限速较低,处罚严格,听说沿江高速路“又宽又直又平”,于是申办了一次性临时入境行驶证,感受下驾驶乐趣,体验下“巅峰感觉”,感觉“很舒服”、“很刺激”。

  【飙车危害】与死神拔河的危险行为

  深圳市民印象最深的2011年526重大交通事故阴影尚未抹掉,这次沿江高速团体飙车又给道路安全敲响警钟。

  根据媒体整理飙车案材料和警方介绍,飙车极其容易造成车祸与死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竞速飙车,无异于与死神拔河,飙车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大多导致重伤或死亡。”一名负责交通事故案件的警方人士称。

  飙车影响行车秩序,妨害交通安全。高速行驶或高速蛇行,严重影响周边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甚至改变其他车辆行车方向。导致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飙车制造噪音,夜半扰民。飙车的引擎发动、刹车所发出噪音影响了社会的安宁,夜半干扰人们正常休息,甚至引起民众恐慌。

  飙车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逃避交通监管。深圳交警专业人士介绍,在深圳,大多飙车车辆为非法改装车辆,非法改装车辆违反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通过非法手段通过机动车年审,在年审过程做手脚,逃避交通监管;非法改装车辆大多不依法登记,造成车祸与死伤,容易逃逸,妨碍交通秩序的管理,增加侦查破案的难度。

  【法律后果】

  港籍飙车团伙或将面临“危险驾驶罪”的处罚

  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正式实施。“危险驾驶罪”设定了两种情形: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俗称“飙车”;另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这意味着飙车和醉酒驾驶不再是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而是一种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深圳交警侦查大队二中队附中队长龚黎分析,该案适用于追逐竞驶的规定,追逐竞驶的量刑,在行为上,需要有两车以上的,而此案情节恶劣,因为它是超高速行驶,有时速度已经超过沿江高速限速100公里每小时的两倍以上,参与人员和参与次数多,距离长,仅深圳就有30多公里,而且这种追逐竞驶多次给普通车主带来威胁和恐慌,而且,竞速时沿江高速车流大,穿行时潜在危险非常大。

  此案涉嫌飙车团伙成员都是香港籍,在量刑定罪时是否会有不同呢?龚黎表示,没有区别。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警方现已对相关涉案嫌疑人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