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死亡亲属关系证明范本

  兹证明我单位(村、社区)的职工(村居民)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死亡,他(她)的近亲属情况如下:

  与死者的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死者的配偶

  死者的长子

  死者的次子

  死者的儿媳

  死者的长孙

  死者只有以上近亲属,且无其他继父母、养父母,也只有以上名子女,无其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断子女和养子女。我单位出具死者的以上亲属关系证明情况属实,且我单位对此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单位(村、社区)印章派出所印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镇(乡)人民政府印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实践中,当事人一般向其住所地涉外公证机构提出亲属关系公证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对现住中国内地自然人而言,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对现住境外自然人而言,须提交护照及有效签证,或台胞证和户籍誊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已注销户口的,还须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记载户籍情况的证明);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3)公证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目前,由于中国内地公证机构的要求提交的材料不尽相同,当事人在申请亲属关系公证时,应以接受申请的公证机构的要求为准。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中亲属之间的称谓,应当使用中国法定的统一称谓,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1)申请人的公民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经济资助人)的公民身份证、户口本,父母亲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

  (2)申请人所在人事档案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有证明,证明应详细列明申请人和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在住址以及与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