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大代表建议对酒后代驾业务立法
楚天金报讯(特派记者胡诚、王璐、叶纯)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随着车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观念的深入,各地酒后代驾业务也日渐兴盛。但是,随着市场的蓬勃发展,酒后代驾业务因缺乏规范产生的问题也不断浮出水面。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吴秀凤提出建议,为酒后代驾业务立法。
吴秀凤表示,目前酒后代驾业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酒后代驾尚δ被明文认可,还不是一项正式职业,由此带来代驾司机的从业资质也缺乏相应的规定。同时,代驾服务的收费缺乏依据,由于车辆是较为贵重的财物,而车主在饮酒后往往意识不清,如果在代驾过程中发生随身物品、车内物品、车辆损失产生纠纷时,缺乏相应的评判法律依据。
对此,吴秀凤建议,应该尽快为酒后代驾业务建立行业法律条例,规范司机资质、收费管理、事故纠纷等,使酒后代驾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