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交通事故官司,不用出交警队
今后,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直接在交警大队里就能一站式解决。1月28日,长沙市雨花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首次开庭,这也是长沙首次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四位一体化。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达不成赔偿协议,从交警大队行政调解到最后闹上法庭,免不了各种折腾四处奔波。今日起,长沙市雨花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现“四位一体”:交警大队行政调解、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交通事故发生后扯麻纱,再不用东奔西跑,就在交警大队里搞定。这也是长沙首次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四位一体化。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首次开庭
28日上午8点45分,雨花区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第一次开庭。庭审在雨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间专用办公室内进行。媒体在现场看到,原告席上的是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王某及妻子石某,被告席上的是机动车驾驶员文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代表。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4年11月25日13时,当时被告文某驾驶小车沿雨花区AA路BB家园门口路段由东向西行驶时,遇王某驾驶载有妻子石某的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小车与电动车发生刮擦,王某、石某受伤。雨花交警大队认定文某与王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文某告诉媒体,“之前已经通过交警行政调解并当面写了协议书”,但是后来原告认为还需要进一步赔偿,于是进行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处理、调解。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两被告共同承担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1317元,诉讼费用全由两被告承担。
一站办结纠纷调解,不再东奔西走
庭审将近1个小时,整个过程中,原被告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陈述辩解,所有程序都和普通法院处理案件相同。庭审最后,双方在审判员组织下同意再次调解。
“从立案到开庭,只用了20天不到,整个庭审过程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严肃。”文某表示,以前总觉得因为交通事故打官司很麻烦,动辄就是一年半载,“现在虽说流程没有变,但免去了东奔西走的折腾,在交警支队的大院里就能全部处理完,还是方便了许多。”
雨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彭某某介绍,以往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的赔偿纠纷首先是交警部门进行行政调解,调解无效后可以选择到街道社区接受人民调解,如果涉及到保险赔付纠纷也可以选择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期间,免不了东奔西走。
现在保险行业协会、雨花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雨花区法院巡回法庭驻扎雨花交警队,使雨花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现四位一体。“几个调解方式并不是按程序、顺序执行,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解决事情的方式。”彭某某说,从案件受理到最后矛盾纠纷的化解,都能在一个院子里完成。以前当事人至少要跑两三个部门,现在一站办理节省了大量来回奔波和咨询的时间。
部门回应
目前仅在雨花区推行
值得注意的是,巡回法庭目前仅在雨花区推行。同时,巡回法庭还涉及到一种新的地址确认方式。
“交警在处理事故时会给双方当事人发放地址确认书,要求其填写准确的地址信息”。雨花区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审判员张炼表示,“以前都是当事人来到法院之后才能确认其信息,如果双方私下调解谈崩了,经常会出现联系不到被告的情况,现在提前确认地址,可以方便法院送达相关信息。”
据悉,从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22日,雨花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保险行业调解成功12起,接受咨询50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28起,接受咨询35起;巡回法庭受理案件16起,司法确认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