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深圳抢闸购车者须在本月11日前申请公证

  导读: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以前所未有的执行力在当天下午6点过后对全市所有4S点进行了封门行动,所谓只许出不许进!而有幸买到车出来的朋友也别以为万事大吉,还有在11日前去公证处免费公证,并获得公证书后方可办理车辆号牌登记。

  通告将2014年12月29日18时以前已交易但未上牌的情形分为三类:

  第一类:适用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或个人已经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含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含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形。

  第二类:适用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或个人已经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含二手车买卖合同)并交付定金的情形。

  第三类:适用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的存量二手小汽车。

  通告显示,车辆购买人或车辆销售经营单位可以在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11日工作时间(公证机构周六、周日正常上班)向公证机构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公证。

  第一类公证由车辆购买人申请;第二类公证由车辆销售方和购买方双方共同申请;第三类公证由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申请。

  购车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公证证明后,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存量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取得公证证明后,向市交通运输部门直接取得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