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视交通规章断送他人性命

  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15日讯“ÿ次开车上·,都倍加小心,抢道、争抢指示灯信号,一个大意他人和自己的命在一霎之间就有可能断送。”拥有10年驾龄的黄女士对交通规则制度一点也不敢大意。近日,记者在龙沙区人民法院刑庭的案卷中看到一λ司机在跨越中心实线向西侧转弯时,Υ反交通规定,导致两个人离开了人世。肇事的司机追悔莫及,他后悔当时自己要是能把安全重视起来,惨剧就不会发生。

  事件回放

  2011年9月14日19时许,单某(化名)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龙沙区永安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易捷石化加油站附近,跨越中心双实线向西侧转弯时,与由北向南由栾谋(化名)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栾某当场死亡,乘坐该摩托车的另一个男子送至医院后死亡。事故发生后,单某打电话报警,抢救伤者,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单某Υ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δ按规定确保安全行车,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单某于案发后打报警电话,在现场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被告人单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