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能否驾车?
近日,在宁夏银川市发生了一件怪事,一位驾驶员由于不认字且不识路,不仅给自身及其他车辆安全行车带来了隐患,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面对交警的教育处罚时,该驾驶人仍一辆茫然不知所措。
驾驶员连续违法皆因不认字
日前,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六大队民警在银西高速公路500米处执勤,一辆车号为宁B87182的中型普通货车突然停了下来,驾驶员王某下车向民警询问:“去灵武市宁东镇该怎么走?”民警回答:“路走错了,必须到银川机场出站掉头,然后上高速公路往盐池方向行驶,高速公路禁止停车,下次可别再停车了。”王某点头称谢,然后驾车离去。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民警巡逻至银西高速公路3公里处,发现刚刚问路的王某驾驶的中型货车居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王某发现交警后,非但没有像其他驾驶员一样驾车离开现场,以躲避交通处罚,还主动像此前一样向民警问路。这一次民警没有为王某指路,而是直接将他带到交警队。在交警队,当民警对王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时发现,王某认知能力特别差,交流起来很费劲。在办理处罚手续需要当事人签名时民警发现,王某握笔的姿势很特别,写自己的名字和日期时非常吃力。经询问,王某没念过书,不仅不认识高速公路上的指路牌上的字,也不认识目的地“宁东”这两个字。因为不清楚前进的正确方向,加上高速公路全封闭,路旁人烟稀少,没有可以随时随地问路的便利,所以第二次迷了路。
按照规定,因王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一项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文盲是否能驾车上路引热议
事情不没有就此结束,由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王某所持B2驾驶证准驾车型将被会自动降为C1。若想继续驾驶B2准驾车型,王某需要重新通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理论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众所周知,在科目一的理论考试中,驾驶员需要单独操作计算机做选择题,王某还能通过考试吗?
据民警介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证申领的只有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对驾驶员的文化程度没有做任何限制,但在实际考试过程中,文盲很难通过交规考试,即使通过考试,但不认字,看不懂指示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不建议驾驶车辆进入陌生环境。
律师:通过驾考即应允许上路
记者随后采访了银川市一些律师,他们认为,法律规定生理盲人和红绿色盲人员不能驾驶机动车,但对文化盲人驾驶机动车不做禁止规定,这只能说是法律制定的一个盲区,虽然在法律上没有限制,但不能鼓励文盲考驾驶证,文盲无法阅读交通法律法规,很难想象怎样通过驾考关,即使让其上路,也会存在一定的危险,因此,应该对驾驶员设定一条脱肓线,比如说能认1000至1500个常用字。
也有的律师认为,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事,都是允许的,一个人能否考取驾驶证与学历高低没有太大关系。驾驶只是一种简单的技能,只要能看懂图标,掌握驾驶技能,了解基本法规,通过培训,没有文化的人照样能够考驾驶证,交规没有对考取驾驶证做学历规定,身体条件和年纪符合规定就可以申请驾驶证,并应当允许其驾车上路。
知识关联: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之一)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之二)
(四)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4、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七)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