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法人和股东变更以后承担以前的债务吗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

  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申请贷款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时间需要达到1年以上,且正常经营;

  (二)企业法人需要在贷款经办行开立账户,并办理结算及信贷业务至少1年;

  (三)企业近半年的开票额在150万元左右;

  (四)企业法人未发生欠税、欠费、拖欠职工工资和另外的各类欠款(正常应付款除外);

  (五)企业负债率不能多于50%;

  (六)企业法人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近3年内在纳税、融资、经营等方面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