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内饮食罚200
导读:在地铁车站内吃东西、喝水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还要被罚款200元。深圳地铁公司的规定,引起当地市民的质疑。2007年1月17日,深圳地铁公司正式提出四条禁止饮食的理由。
近日,深圳市民刘小姐发现地铁车站内张贴告示,禁止乘客在站内饮食。她对此感到不解,因为有时候赶车上班,大家会提着食品在车上“解决”早餐。记者在网上也看到有网友发帖表示不理解,表示乘地铁外出,难免会带点零食和矿泉水。
在深圳地铁公司公布的《深圳地铁乘客守则》中,记者看到第21条规定: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杂物、踩踏坐席等都是“不文明行为”,“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清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深圳地铁公司正式提出四条禁止饮食的理由:
理由1:引来蟑螂老鼠影响行车。
地铁公司称,乘客进到地铁,保证乘客安全是地铁公司的首要责任。食物残渣、水滴、牛奶、油性食物等洒落到地面和楼梯上容易滑倒乘客,造成损伤。食物残渣还极易滋生蚊蝇,引来蟑螂和老鼠,老鼠咬断电缆就会造成通讯、信号中断,影响行车安全。
理由2:封闭空间异味扰人。
地铁公司称,地铁车站基本上都位于地下20至30米深处,相对封闭,尽管车站装有通风空调,但吃东西产生的气味会对周围的乘客造成不良影响,污染车站、车厢空气。
理由3:地铁不是饭堂。
地铁公司称,地铁不是饭堂和餐馆,在地铁内吃喝是一种不文明举止,与深圳市建立良好的社会公德不相称。
理由4:要向香港看齐。
地铁公司称,香港地铁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列车上或在已付车费区域内进食或企图进食任何食物,不得饮用或企图饮用任何食品。深圳毗邻香港,香港人入境大多数要乘坐深圳地铁,深圳地铁的运营服务水平要向香港看齐,甚至要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