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芜湖正酝酿试行车窗抛物罚款新规

  本月15日,合肥城管正式对恼人的车窗抛物乱象开罚,此外,将在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广场舞应该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并保持场所整洁,控制活动时段和音量,不许影响居民生活。对此,芜湖城管部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酝酿试行对车窗抛物罚款的新规,希望以此进一步提升芜湖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但由于芜湖不具备立法权,将广场舞纳入法规管理恐难实现。

  对车窗抛物罚款,芜湖也想试一试

  司机或乘客打开车窗随手抛物丢垃圾,污染环境不说,环卫工人上机动车道扫垃圾还极易造成安全事故。本月15日,合肥正式对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开始处罚,目前已有多人受罚。除了车窗抛物,行人在公共场所、街头乱扔垃圾;沿街经营户垃圾扫地出门;摊点经营者和用餐者乱丢垃圾等在合肥都将被纳入处罚范围。“我们已经注意到合肥的这条城管新规,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取证最为重要,这次合肥采取的是利用行车记录仪记录车窗抛物的行为,发动出租车司机和市民参与,凡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属实,将给予每例100元的奖励。”昨天,市市容局督查考核中心的负责人表示,“我们认为这样的方式具备操作性,也比较可取的,可以借鉴。目前我们正在走汇报流程,酝酿试行同样的城管规定,为芜湖的创建工作发挥实效。”

  单例处罚芜湖早就实施

  而据媒体了解,针对车窗抛物,前几年芜湖中心城区镜湖区城管部门曾经开展过轰轰烈烈的“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主题行动,不但在各个交通路口的绿化带中设立相关提示作用的文明标牌,还免费发放车载小垃圾箱,引导市民对车窗抛物行为说不。而芜湖城管部门对车窗抛物的单例处罚也不是空白,曾经就有市民目睹有人将一桶吃过的方便面从车窗内直接扔到马路上,城管人员接举报后快速出击,对乱扔垃圾的车辆责任单位处以最高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旦开罚,遇到阻力也是肯定的。“这次合肥就有2名私家车车主不愿意接受处罚,对于拒不接受处罚的,合肥将依法通过程序处理,不排除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决心很大。”市市容局督查考核中心的负责人强调,处罚是方式不是目的,“奖惩手段是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能督促人们改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并积极参与监督社会不文明行为。”

  广场舞限音量时段,管理入法芜湖恐难实现

  媒体昨天从芜湖12319热线数字化城管平台了解到,目前芜湖市民向该平台举报不文明行为积极性较高,反映出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主人翁意识在提高。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夜间渣土运输噪音扰民和占道经营影响市容交通环境,随着广场舞在城市的风靡,广场舞扰民也成为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

  媒体注意到,在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的《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中,针对居民健身活动管理方面,条例中提到,县(区)人民政府应该在不影响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前提下,划定一定区域,供市民进行健身活动。但是市民在进行集体健身时,应该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保持活动场所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有音乐伴奏活动的,应按照规定控制活动时段和音量,不影响居民生活。这意味着,广场舞在合肥正式进入“入法管理”的时代。

  对此,芜湖城管部门表示,由于芜湖市没有独立的立法权,将广场舞的管理,写入地方性法规恐难实现。“如果安徽省或者国家层面的法规增加此类内容,芜湖市将参照实施。”据媒体了解,目前按照噪音管理的权限划分,广场舞噪音问题一般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处罚法》,在健身活动的噪音严重干扰到居民生活时,给予一定的干预,主要还是劝导。“广场舞问题,主要还是靠居民之间的协调和居民本身的自我约束,我们也呼吁广大的大爷大妈们娱乐自己,也不要忘了尊重别人。”这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