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具三包规定期限时间

  家具产品的售后服务三包期限也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木家具、金属家具、竹家具、藤家具、塑料家具、玻璃家具、石材家具的三包期限均为1年;而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红木家具、软体家具的三包期限则为2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发票按照销售凭证上的日期开始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销售凭证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售出的合格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如下:

  (一)包修:凡属于合格品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包换: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包退: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合约内有承诺退货、退款的包退。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可酌情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五)超过“三包”责任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