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反治安管理怎么处罚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理方式,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1、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

  向指定的银行缴纳功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3、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当场处罚处以警告的,或者处5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对罚款无异议的,可

  以当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