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西祠胡同清理办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胡理罚字〔2006〕第3号

  被处罚人:爱吸金南京成份:南京某烟民嗜好:吸金南京

  地址:西祠胡同

  爱吸金南京:

  2006-12-280:45:24,由你实施的《要香烟的朋友快进来,晚了么的机会了》广告贴,在实施后造成了整个西祠胡同的大部分烟民吸上了劣质香烟,进而导致其中一部分出现不适,喉部痰增多,双眼被劣烟熏的红肿,右手食指和中指第一关节前一点,变成腊黄颜色,甚至有人出现呕吐。

  事故发生后,由西祠胡同清理办公室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提出了事故调查报告。2005年11月28日,西祠胡同清理办公室在《关于〈要香烟的朋友快进来,晚了么的机会了〉广告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中认为,你公司在实施广告过程时,不按规定程序认真对发布广告的方案审核查验,对在广告方案未审批就开始发布的行为不予报审,对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西祠胡同管理办法》第208条之规定。我部于2006年1月28日向你单位发出了《西祠胡同清理办行政处罚决定书》(西胡理罚字〔2006〕第3号),现限你于11月28日18时前,未提出陈诉。

  依据《西祠胡同管理办法》第28808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降低发布流水贴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将发布流水贴资质等级由甲级降为乙级。请你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小时内持《发布流水贴资质资质证书》正、副本通过西祠胡同清理办公室办理资质降级手续。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胡同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

  西祠胡同清理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