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成最“危险”交通工具
电动车因为轻巧简便,成了市民使用最多的交通工具之一。但是记者从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近年来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占了交通事故数的三分之一左右。究其原因,多是由于电动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引起的。
一天内发生4起电动车事故,造成三死两伤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以来,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仅5月17日一天,全市就发生了四起重大电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三死两伤。
5月17日早上5时50分左右,段某驾驶着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浦兰线自东向西行驶,途经马涧镇马一村时与从北侧路口驶出的由赵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重伤。
当天上午7时,伍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赤溪街道石龙头方向往里何方向行驶,途经赤溪街道桥头村路口时,与从南侧路口驶出的由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后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中午12时,谢某驾驶轿车途经市区振兴路与中央大道交叉路口时与夏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夏某当场死亡。
当天下午17时05分,赤溪街道东徐村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在兰溪经济开发区三字桥路与双灯路交叉口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死亡。
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去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事故1600起,占交通事故数的35%;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32.26%;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电动车事故536起,占全部交通事故数的34%,死亡人数6人。
安全意识淡薄是电动车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市正在进行交通秩序整治,从整治情况来看,电动车违章现象特别多。电动车违章主要有以下几类:不按规定行驶。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但有些市民为了贪图方便,总喜欢将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还有的市民驾驶电机车闯红灯。
不做好防护措施。有些驾驶员骑电动车从来不戴头盔,为了节约电量,晚上甚至连车灯都不开,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车速过快。有些市民把电动车当摩托车骑,车速很快,特别是晚上电动车灯光比较微弱、车速过快时,刹车距离超过灯光距离,很容易发生危险。
电动车一定要按规定行驶
针对电动车事故高发的现象,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电动车要远离机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同时,要保持电动车的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完好;转弯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驾驶电动车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减速避让;电动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得载人;市民驾驶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