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带驾照会受到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处罚】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扣1分。罚款20-200元、扣车;如果你的车里没有第二位驾驶员能继续开车,就要扣车。还要支付扣车时可能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

  【扣车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扣分依据】

  《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四)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