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证遗嘱费用要多少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另外,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和司法部备案。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继承法》

  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