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必须是车辆造成的。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在运动中发生。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一般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只能向有关机关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不是交通肇事认定书下来就会刑拘。只有当肇事者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下,才会对肇事者进行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