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方法是什么,清偿时需要注意什么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方法一般是在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也可以是在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不能突破必留份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在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之前,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无论税款和债务有多少,不能突破法定的必留份制度,这是基本人权。

  2、在多种债务类型并存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律规定的优先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比如用遗产进行抵押等担保的债权、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等,然后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