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制拍卖】法院强制拍卖的房产办证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产办证

  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证权;

  2、裁判书复印件;

  3、裁定书原件;

  4、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5、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院经办人执行公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拍卖成立确认书;

  8、法院拍卖委托书复印件;

  9、拍卖广告;

  10、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时除以上材料外,另提供上市交易准入证、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当事人凭以上材料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买卖契约申请审批书;

  2、当事人及法院经办人持填写后的买卖契约、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查评估。(现场勘查评估时当事人须到场)

  3、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当事人交纳契税及手续费。

  5、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收费标准:房屋用途交易服务费契税评估费土地出让金

  住宅6元/㎡

  (双方各半)4%(买方承担)1999年8月1日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契税减半征收0.5%

  (卖方承担)如被执行或拍卖房产为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按照地段12元/㎡~50元/㎡的标准收取

  非住宅总价的1%

  (双方各半)

  办结时限:

  所需材料齐全,现场勘查评估后30个工作人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