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三方共同完善才是解决之道

  多年前,义乌是一座宁静雅致的小镇。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曾经的美丽小镇已成为对外贸易“重地”。今年前九月义乌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3.4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12.4亿美元,增长28.9%。

  对外贸易的飞速发展给航运业带来了黄金时代,也带来了贸易链各环节的飞速扩张。同时,发展与不规范、机会与陷阱也随之而来。

  据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上公布数字显示:2006年至今,仅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货主为要回被扣押提单而申请海事强制令案件就接近200起,共涉及外商70余家,涉及一级货代企业30多家,涉案贸易总金额达数千万元,涉案运费总金额超千万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院自1992年建院至2005年13年间,总共受理此类案件尚不足20起。

  最令人惊奇的是,近200起案件绝大部分是由于货代扣押出口货物提单引起的。而货代扣押的出口货物提单大多来自物流业发达的宁波王律师建议,企业在选择代理时,既要看企业营业执照,也要审核其注册资金。

  他表示,对于委托运输的货主来说,不能因为贪图几十美元的便宜而去选择来路不明的中间货代,虽然短期是节省几十美元的运费,但一旦出现问题,奔波交涉所耗费的精力远远不止几十美元。毕竟火中取栗,有他的乐趣和实惠,但首先要做出权衡,没有打虎棍,偏向虎山行,为了区区蝇头小利,而玩火自焚,得不偿失。

  且无论对货主还是货代公司而言,保护自己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宁波一些大型的货代公司如中外运等,往往会实地考察下一级的代理公司,或是要求下级代理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是通过第三方担保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风险。

  对货代企业来说,最保险办法就是付款买单,一单一付,此外在接受委托运输时,最好能审核一下对方的身份、资质等,也可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出现问题的解决措施。

  汪洋告诉记者:“海事强制令的立法初衷,简言之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避免因纠纷一方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损失或损失扩大。而采取扣押单证等行为的一方,其目的也通常是保护自身权益。”但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法律能在海事强制令案件中保护部分无辜承运人的利益。不过在此次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上,相关法官已提出比如强化请求人的事实披露和举证义务机制以及设置听证、抗辩程序,同时建立被请求人救济制度等建议,试图解决在海事强制令案件审判中出现的问题。

  汪洋表示,在遇到纠纷时建议企业应尽量通过协商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如被申请海事强制令,可先在听证程序中充分阐述主张;如法院已出具海事强制令,则应先无条件按法律文书内容执行,实体纠纷可留待诉讼中来解决,否则将承担不必要的负面法律后果。

  同时,部分货代从业人员表示,光从法律、货主两方面入手还不够,面对货代法律和货代市场的不规范、不成熟、卷货逃逸事件屡屡发生的现状,须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树立行业形象,打造诚信物流,以诚信促进物流发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相信通过这三方面共同努力,卷货逃逸事件、海事强制令案件的数量能有所下降,货代行业能在一个更规范、有序的市场中发展。”万晓芳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