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委托书如何写呢
拍卖(变卖)委托书
____人民法院
()执字第号
________________:
我院在执行____________一案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____________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的规定,特委托你进行拍卖(变卖)。
拍卖(变卖)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拍卖款项汇入我院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附: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院印)
1、首先要看能否办理产权手续,如果能够办理,拍卖成功后凭借法院的裁定书,以及拍卖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就能够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手续。但要注意,有些房屋不能办理国土证,可能影响今后出售;另外还要看自己购买的拍卖房屋是否有人居住,如果有人居住,拍卖成功后还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房。
2、法院裁决拍卖房屋的产权登记:
(1)房屋权属证书。
(2)法院裁决拍卖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合同。
(4)法院确认拍卖结果的确认书。
(5)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和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或拍卖行开具的发票。
(6)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7)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8)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利人是单位的,须提交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
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
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3、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