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保证金模式渐渐风行于内地拍卖行
据报道,随着近年来国际艺术品市场逐渐回暖,苏富比、佳士得两大国际拍卖行正在恢复委托保证金模式,这或许可以从侧面表明人们对国际艺术品市场的信心正在逐步增强。
看到这里“保证金”的字眼,有人一定会误认为是参加拍卖会办牌预交的竞买保证金。实际上,国外大拍卖行没有这个竞买保证金的规定,办理号牌靠的是个人信誉而不是靠预付款。而前面提到的委托保证金是指:拍卖行为了能拿到艺术品所有人的拍卖委托而付给对方的担保款,即承诺给委托人的最低拍卖收益。一旦拍卖成交,高出委托保证金的部分,拍卖行会有更大比例地与委托人分成;若一旦拍卖不成交,或成交额低于委托保证金数额,则拍卖行即便赔钱也要保证委托人拿到保证金的签约数额。实际上,这也意味着,拍卖行以委托保证金的数额买下了这件拍卖品!
委托保证金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才出现在国际拍卖行的一种交易模式。当时,苏富比拍卖行为了赢得雅各布·戈尔德施米特的收藏委托而首次建议了委托保证金的手段。当时的佳士得拍卖行认为采用委托保证金的做法不当,而拒绝跟进。
但到了1990年,苏富比以1.1亿美元的委托保证金拿下了坎贝尔浓汤罐头公司继承人小约翰·多兰斯的一笔前辈遗产的拍卖委托之后,佳士得终于改变了主意。当时,在苏富比开出保证金条件之前,纽约一画商已经开出1亿美元的价格来争取这套收藏。多兰斯家族原本是佳士得的老客户,所以他们最先找到的佳士得谈印象派画作和法国家具的委托。后来,就是因为苏富比的委托保证金手段才放弃了与佳士得的接触。此事对于佳士得的冲击可想而知。这套收藏最后拍出1.35亿美元,让苏富比大赚了一笔。从此以后,佳士得放弃了原来的原则,用委托保证金争取到了雷曼兄弟公司第三代领导人罗伯特·雷曼收藏的5幅画作,并于1990年5月上拍。
2008年国际上出现金融危机后,国际艺术品拍卖市场受到很大冲击,为了降低经营风险,也由于收藏家、画商缺乏资金会放出一些平时难得一见的高端艺术品,拍卖行间在争取委托方面的竞争得以缓解,因此两家拍卖行均暂时放弃了委托保证金模式。
随着近年来国际艺术品拍卖市场状况转好,人们对艺术市场的信心增强,也由于货源的紧张,苏富比和佳士得正在重启委托保证金模式。也许这标志着为了争取到拍卖委托,争取更大收益,拍卖行开始提高经营风险的耐受等级了。
内地艺术品拍卖业中采用委托保证金方式迄今约有十年左右时间。最初,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无息贷款方式的“保证金”:拍卖行付款给委托人的理由是因为拍卖过程占压了资金而支持对方一些流动资金,将来拍卖成交后再最后结账,所支付的贷款式“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拍品底价的50%。近些年,由于拍卖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更随着几家公司纷纷到海外征集拍品,与佳士得、苏富比之间在争夺拍品上的竞争也更为直接,因此,委托保证金也被越来越多的采用,但一般仅限于一些重要拍卖品委托权的竞争中。
即便如此,内地拍卖企业采取委托保证金方式也没有海外拍卖行那么普遍和频繁,其原因在于,如果拍卖行答应支付委托人对其提供的拍卖品保证成交,则万一拍品最终在拍卖场上流拍,则保证金必须由拍卖行全额支付,实际上意味着拍卖行买下了这件拍品。而中国的《拍卖法》不允许拍卖企业在自己的拍卖会上买东西,委托保证金的支付实际上让拍卖行成为了买断自己的流拍拍品,变相违反了《拍卖法》。内地的拍卖行常会犹豫于这种买断行为的合法性。同时,不同于国外监管上的宽松,《拍卖法》又规定,拍卖行又不能将自己买断的艺术品放到自己的拍卖场上再次拍卖。因此,当某些内地拍卖行支付委托保证金时,更保险的方式是由拍卖公司的关联企业第三方代付,将来万一流拍还可以由第三方委托本拍卖行再次拍卖,从而由变相买断到再次拍卖都可以绕过《拍卖法》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