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合同怎么起草,工程质保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起草工程质保合同的方式如下:
1、首先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基本信息;
2、写明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范围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3、最后由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工程质保合同的条款包括:
1、质保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质保标的;
3、质保数量;
4、质保质量;
5、质保价款或者报酬;
6、质保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工程质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