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撤销

  海关发现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文件的,海关总署可以撤销其备案。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撤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海关总署撤销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自知识产权备案被撤销之日起1年内就被撤销备案的知识产权再次申请备案的,海关总署可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