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知识产权侵权状况调查后的调查结果通知
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海关应当将下列调查结果之一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一)认定货物侵犯有关知识产权;
(二)认为收发货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货物未侵犯有关知识产权;
(三)不能认定货物是否侵犯有关知识产权。
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海关应当将下列调查结果之一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一)认定货物侵犯有关知识产权;
(二)认为收发货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货物未侵犯有关知识产权;
(三)不能认定货物是否侵犯有关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