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酗酒、讹人”不是不扶老人的理由

  2月1日下午4点30分,浙江玉环县一名老人摔倒在马路中间,8分钟时间内,4辆车和23名行人路过,除一位老人上前询问外,其余人都只是看看,无人搀扶。最终,老人遭一辆白色轿车拦腰碾过,并被拖行一段距离。

  老人酗酒,而且常发酒疯耍无赖,和村里人吵架,以前也曾多次摔倒过。很明显,老人在当地的声名已经非常狼藉了,“扶起来后,他就说是别人推倒的,要别人赔钱,还跑到别人家里撒尿大便。”

  老人酗酒,而且很无赖,这可以是4辆车和23名路人选择不扶的依据,却显然不能成为彻底无视、不管不顾的理由。扶起摔倒的老人,是一个道德命题,这与老人的身份无关。

  如何扶,则需要讲究智慧。比如,在发现老人摔倒之后,完全可以帮忙报警。如果第一个发现老人摔倒的人就能选择报警或者联系老人家人,相信8分钟的时间,警察或者老人家人,足以赶到现场处理了。

  或者,不扶摔倒的老人,但起码应该对其施以一定的保护措施,比如提醒过往车辆司机等。如果有人能够提前提醒一下白色轿车的司机,或者在老人摔倒处放置醒目路障等,恐怕老人也是可以避免被当场轧死的悲惨命运的!

  “酗酒曾讹人”不是不扶老人的理由,8分钟,有多少事情可以做,救老人的机会和方式很多,可太多的“围观者”只是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却没过多地考虑老人倒在地上的危险。

  老人无论如何,也要先扶起来再说,没有比保住生命更重要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