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情况下可以上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的实质要件,即哪些裁判可以上诉。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

  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经合议庭评议,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判决和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除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外,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诉讼标的重新起诉。对于具有给付内容的终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裁判所确认的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即可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结,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不得延长。

  有权提起上诉的一审的当事人,即一审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此外,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经被代理人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有权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