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运用高科技手段智调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中新淮安网十二月一日(王晟余瑞)近日,盱眙法院运用高科技辅助手段成功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科学和事实的面前达成了调解协议。
李某与王某双方交往多年,是一对生意上的好朋友,自2003年起李某就与在常州的王某做生铁生意上的往来,两人一直相互合作的非常愉快。然而,2006年7月的一天,王某将生铁178.65吨卖给了李某,李某把生铁从仓库拉走后,只在仓库台帐上签字,当时两人约定3天后付款。但自此后,李某一直避而不见,并对该货款一直不予支付。2008年10月29日,在对李某一直索要无果的情况下,王某一纸诉状将好友李某告上了盱眙法院。因李某与王某系多年交往的好朋友,双方也没有签订任何买卖合同,仅凭王某提供的储运公司电子过磅单和过磅台帐,难以锁定案件的事实,而此时的李某坚称已将货款给付了王某。在这种真伪难辨的情况下,盱眙法院民一庭的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研究所对李某和王某进行了心理测试。2009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研究所使用系统化测试方法,借助LD3000专业测试仪对李某和王某进行了心理测试。经测试未检测到李某记忆中存在给付王某货款的相关信息,也就是说李某并没有把货款给付王某。在高科技测试结果面前,李某心服口服,终于承认了没有给付货款的事实,并很快表达了给付王某货款的意愿。该案后在盱眙法院承办法官的调解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还款协议并握手言和。